宗 旨:於工程實務上,主體工程、非主體工程、零星工作或工作瑕疵對於工程竣工之認定
常有歧見,甚者,工程變更後對於工程完工期限有無影響?而此均會影響完工期限
之認定,進而產生逾期罰款之問題。再者,逾期罰款之計算方式,究竟是以契約總
價抑或是未完成部分之工程金額計算逾期罰款?亦值得加以探討。有鑑於此,本課
程藉由實際案例之解說,並加入法院實務之見解,期能對於此問題有更深入之認識。
上課日期:110年8月25日(星期三)
上課地點: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(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0號11樓,近捷運新店線七張站)
(若上課日期處於疫情警戒第三級則轉為視訊教學,視訊軟體為Google Meet)
費 用:定價3,600元/人,8月18日前報名並完成繳費或三人以上團體價3,200元/人。
報名方式:傳真報名表(02-29124104)或線上報名
(https://edu.tcri.org.tw/index.php?do=prod&tpid=37&id=1073)
繳費方式:※電匯或劃撥---請將報名表及收據傳真至本院。戶名: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
銀行電匯&轉帳:025-120-95251(臺灣企銀-新店分行050)
郵局劃撥帳號:05100110
※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---請將報名表及報名費以掛號郵寄本院
聯絡電話:02-89195033
傳真號碼:02-29124104 教育訓練組 楊小姐(E-mail:cindy.yang@tcri.org.tw)
注意事項: 1.傳真後敬請來電確認報名成功。
2.本院為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訓練機構,以上課程正申請為技師與建築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
規定之訓練課程(須全程參與,本院才發予參訓證明)。
3.本院預計於課前三天發送e-mail通知上課報到。
4.實體課程提供紙本教材,不提供電子檔案。 (如轉為視訊教學將視狀況提供pdf檔)
5.開課三日前申請退費,須扣除行政手續費(課程定價的10%);開課前三日起,報名繳納之
各項費用,將一律不予退費。
6.本院保留決定是否受理報名/調整課程/調整講師/調整上課場地等之權利。
課程表
日期 |
時間 |
課程名稱 |
講員 |
110 年 8 月 25 日 (三) |
09:00~09:20 |
報到 |
林彥志 律師 現職: 林彥志律師事務所 學歷: 輔仁大學法碩士、中興大學法學士 專長: 工程爭議處理、工程法務、政府採購法規、智慧財產權法規、仲裁法規、勞工法規、公司法規 實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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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20~10:50 |
工程竣工常見概念及要點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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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50~11:00 |
休息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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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00~12:30 |
工程竣工常見概念及要點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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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:30~13:20 |
午餐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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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20~14:50 |
逾期罰款之爭議及實務解析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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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50~15:00 |
休息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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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00~16:30 |
逾期罰款之爭議及實務解析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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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30 |
賦歸 |
下載附件:110.08.25報名簡章-公共工程竣工與逾期罰款之爭議及預防實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