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訂於110年5月21日(星期五)開辦工程法務系列 -「工程爭議求償與舉證準備實務」,敬請踴躍報名參加。

宗    旨:以工程法務基本概念為課程主軸,增進工程人員對於工程相關民事、刑事及行政法規之認識,
            且能暸解圖利與便民之分際,同時就相關司法案例進行探討,另課程中也將講授當工程人員於
            接受案件調查時,如何保障自身權益與接受偵訊時應注意的事項,期能提升工程人員之法務觀
            念並保障個人之權益。

 

上課日期:110521日(星期五)

上課地點: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(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011樓,近捷運新店線七張站)

    用:定價3,600/人,514日前報名並完成繳費或三人以上團體價3,200/人。

報名方式:傳真報名表(02-29124104)或線上報名(https://edu.tcri.org.tw/index.php?do=prod&tpid=37&id=1054

繳費方式:※電匯或劃撥---請將報名表及收據傳真至本院。戶名: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

銀行電匯&轉帳帳號:025-120-95251(臺灣企銀-新店分行050

郵局劃撥帳號:05100110

※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---請將報名表及報名費以掛號郵寄本院

聯絡電話:02-89195033 傳真號碼:02-29124104 教育訓練組 楊小姐(E-mailcindy.yang@tcri.org.tw)

注意事項:
1.傳真後敬請來電確認報名成功。

2.本院為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訓練機構,以上課程正申請為技師與建築師執業執照換發 辦法規定之訓練課程
(須全程參與,本院才發予參訓證明)。

3.本院預計於課前三天發送e-mail通知上課報到。

4.本課程提供紙本教材,不另提供電子檔案。

5.開課三日前申請退費,須扣除行政手續費(課程定價的10%);開課前三日起,報名繳納之各項費用,將一律不予退費。

6.本院保留決定是否受理報名/調整課程/調整講師/調整上課場地等之權利。

課程表

日期

時間

課程名稱

講員

110

5

21

(五)

09:00~09:20

報到

劉嘉怡 律師

學歷:美國伊利諾大學法學碩士

經歷:

全國律師聯合會公共工程法律委員會委員

台北律師公會工程法律委員會委員

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

09:20~10:50

一、常見工程爭議類型、案例解說

  1. 契約變更、額外工作、漏項爭議解說及實務見解
  2. 工地異常狀況、工期展延、逾期罰款爭議解說及實務見解

10:50~11:00

休息10分鐘

11:00~12:30

二、舉證準備、收發文及爭議處理注意事項

  1. 施工日誌與月報之填寫、參與工地會議、監造會議、進度檢討等會議之注意事項
  2. 收發文作業之判斷標準及注意事項
  3. 其他物證及人證蒐集及注意事項

12:30~13:20

午餐50分鐘

13:20~14:50

三、工程遲延之求償、舉證與案例分析

  1. 工程遲延爭議發生的環境及觀念說明
  2. 工程遲延問題可能衍生之爭議類型
  3. 工程遲延廠商求償的過程

藍秉強 主任

現職:臺灣營建研究院工程法務與鑑識中心

學歷:台灣大學土木系學士、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

14:50~15:00

休息10分鐘

15:00~16:30

  1. 工程遲延之工期及費用如何舉證
  2. 工期爭議之案例介紹


下載附件:110.05.21報名簡章-工程爭議求償與舉證準備實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