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訂於110年4月14日(星期四)開辦「契約變更、終止、驗收與保固相關法律問題實務探討」講座,敬請踴躍報名參加。

宗旨:工程契約的內容除了載明雙方對應之權利與義務,亦標示了應交付履約標的之項目、數量、
           價格、設計標準與施工規範,然面對突發的工程狀況,契約面臨變更、終止或解除時,契約
           管理人員所需注意的作業事項為何?該如何進入求償程序?都有必要瞭解,另外,當工程如
           期完工時,其驗收程序為何?如發現瑕疵時之責任為何?以及驗收後之保固責任為何?以上
           問題,均是契約管理相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工作項目,有鑑於此,本院特開辦此課程,使工程
           契約管理人員能瞭解契約變更與驗收保固之法律責任,並掌握相關作業要點,使整體工程進
           行順暢圓滿,並維護合法權益。

上課日期:110414日(星期三)

上課地點: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(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19011樓,近捷運新店線七張站)

費    用:定價3,600/人,47日前報名並完成繳費或三人以上團體價3,200/人。

報名方式:傳真報名表(02-29124104)或線上報名https://edu.tcri.org.tw/index.php?do=prod&tpid=37&id=1033

繳費方式:※電匯或劃撥---請將報名表及收據傳真至本院。戶名: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

銀行電匯&轉帳帳號:025-120-95251(臺灣企銀-新店分行050)

郵局劃撥帳號:05100110

※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---請將報名表及報名費以掛號郵寄本院

聯絡電話:02-89195033 傳真號碼:02-29124104 教育訓練組 楊小姐(E-mailcindy.yang@tcri.org.tw)

注意事項:
1.傳真後敬請來電確認報名成功。

2.本院為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訓練機構,以上課程正申請為技師與建築師執業執照換發 辦法規定之訓練課程
(須全程參與,本院才發予參訓證明)。

3.本院預計於課前三天發送e-mail通知上課報到。

4.本課程提供紙本教材,不另提供電子檔案。

5.開課三日前申請退費,須扣除行政手續費(課程定價的10%);開課前三日起,報名繳納之各項費用,將一律
   不予退費。

6.本院保留決定是否受理報名/調整課程/調整講師/調整上課場地等之權利。

課程表

日期

時間

課程名稱

講員

110

4

14

09:00~09:20

報到

馬惠美 主持律師

現任:承業法律事務所

學歷: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法律研究所碩士

經歷:安信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、環宇法律事務所律師

專長實績:工程/財務/都審及環評各問題之整合處理、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及其相關子法/政府採購法規、處理並執行促參及採購案件之調解/申訴/仲裁/訴訟、處理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、觀光遊憩、文教設施、重大商業等各項BOTROTBTOOTBOO案件之規劃/招商/議簽約/履約管理、訴訟及仲裁法規、公司法規等參與眾多大型促參案件,如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計畫、松菸文創園區BOT、高鐵BOT、台北至中正機場捷運BOT、宜蘭污水下水道BOT案、大鵬灣國家風景區BOT等,經驗逾20

09:20~10:50

一、契約變更、終止與解除(一)

1.契約變更之意義與效果

2.契約變更辦理程序與限制

3.契約變更常見爭議研討

10:50~11:00

休息時間

11:00~12:30

二、契約變更、終止與解除(二)

4.契約終止及解除之要件與法律效果

5.契約終止之求償依據及內容

6.契約終止常見爭議研討

12:30~13:20

午餐時間50分鐘

13:20~14:50

三、工程驗收、瑕疵
      擔保及保固(一)

1.工程驗收之程序

2.驗收、瑕疵擔保與
   保固之關係

14:50~15:00

休息時間

15:00~16:30

四、工程驗收、瑕疵
      擔保及保固(二)

3.瑕疵擔保責任之意
   義與要件

4.瑕疵擔保責任之內
  容、限制及法律效果

5.驗收及保固常見爭
  議研討

16:30~

賦歸


下載附件:110.04.14報名簡章-契約變更、終止、驗收與保固相關法律問題實務探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