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法務系列- 「工程爭議求償與舉證準備實務」,敬請踴躍報名參加。

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

宗  旨:常見工程爭議類型,包括單純數量增減或替代方法是否構成契約變更、某爭議工作項目是否屬
       額外工作、趕工(工期縮短)或工期展延如何請求,以及逾期罰款爭議等問題,實務見解究竟為
       何?承包商如何預先準備?皆為承包商所關切。工程爭議求償的關鍵在於能否有效地舉證,因此
       承包商如何蒐證與保全證據?施工日誌與月報之填寫、參與工地會議、監造會議應注意之事項,
       以及履約管理中如何合適的發文等?亦成為承包商是否能順利求償的重要因素。因此,本課程將
       以工程施工爭議之求償態樣與舉證方式為講授核心,提供承包商合約管理人員及駐工地人員求
       償之舉證概念與求償準備建議,以期減低因舉證知識不足或舉證準備不足之而受不合理裁判之
       風險,減少業主對承包商求償之不必要誤會,維護合法權益。歡迎有興趣人士踴躍報名。

 

上課日期:109年4月10日(星期五)

上課地點: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(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2段190號11樓)

用:定價3,600元/人,3月30日前完成報名三人以上團體優惠價3,200元/人

確定報名請先提供報名表,會於開課前會另行通知繳費,再請於通知期限內完成繳費,謝謝!

報名方式:線上報名http://edu.tcri.org.tw/index.php?do=prod&tpid=37&id=841
          或  傳真報名表(02-29124104)

繳費方式:※電匯或劃撥---請將報名表及收據傳真至本院。戶名: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

銀行電匯帳號:02512095251(臺灣企銀-新店分行050)

郵局劃撥帳號:05100110

※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---請將報名表及報名費以掛號郵寄本院

聯絡電話:02-89195032    傳真號碼:02-29124104    教育訓練組 陳小姐

注意事項:
1.敬請來電確認報名成功。

2.本院為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訓練機構,本課程正申請為技師建築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訓練
  課程(須全程參與,本院才發予參訓證明)。

3.本院預計於課前三天發送e-mail通知上課。

4.本課程提供紙本教材,不另提供電子檔案。

5.開課三日前申請退費,須扣除行政手續費(課程定價的10%);開課前三日起,報名繳納之各項費用
  ,將一律不予退費。

6.本院保留決定是否受理報名/調整課程/調整講師/調整上課場地等之權利。

課程表

日期

時間

課程名稱

講員

109

4

10

09:00~09:20

報到

劉嘉怡  律師

現任:

全國律師聯合會公共工程法律委員會委員

台北律師公會工程法律委員會委員

專長:

劉嘉怡律師有超過 15 年以上執業經驗,擅長領域包括工程爭議調解及仲裁爭議處理、不動產開發、政府採購等。劉律師並曾代理外國大型工程營造公司、建築事務所以及工程管理顧問公司在台灣工程爭議處理及法律諮詢 。劉律師代理之爭議標的包括台灣南北高速鐵路、大眾捷運系統、鐵公路、隧道工程、電廠、海事工程等。

09:20~10:50

一、常見工程爭議類型、案例解說

1.契約變更、額外工作、漏項爭議解說及實務見解

2.工地異常狀況、工期展延、逾期罰款爭議解說及實務見解

10:50~11:00

休息時間

11:00~12:30

二、舉證準備、收發文及爭議處理注意事項

1.施工日誌與月報之填寫、參與工地會議、監造會議、進度檢討等會議之注意事項

2.收發文作業之判斷標準及注意事項

3.其他物證及人證蒐集及注意事項

12:30~13:20

午餐時間50分鐘

13:20~14:50

三、工程遲延之求償、舉證與案例分析(一)

1.工程遲延爭議發生的環境及觀念說明

2.工程遲延問題可能衍生之爭議類型

3.工程遲延廠商求償的過程

藍秉強  主任

現任:

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工程法務與鑑識中心

台灣科技大學營建系兼任教授級專家

台灣區營造公會法規委員

專業資格:

土木技師、仲裁人訓練合格且被納入「工程仲裁主任仲裁人名冊」

14:50~15:00

休息時間

15:00~16:30

四、工程遲延之求償、舉證與案例分析(二)

4.工程遲延之工期及費用如何舉證

5.工期爭議之案例介

16:30~

賦歸


   
    下載附件:109.04.10報名簡章-工程爭議求償與舉證準備實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