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
宗 旨:政府為推動數位匯流建設,規定大部分之建築物應引進光纜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自104 年
8 月5日公告修訂「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」,其中規定多數建築物之電信設備
除電話系統外,須再增加光纜、資訊管線及設備之建置。為因應本規則之實施,NCC亦於105 年 8
月 1 日公告修改「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」。為宣導此項重大電信相關法規之修訂,
特開設本課程,供機電同業人員瞭解相關法規之內容,以因應數位匯流時代的來臨。此外,NCC已
於107 年7 月 14 日預告修改「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」及「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
備設置技術規範」,將建築物有線電視設備及空間設置,正式納入電信設備及空間共同管理;目前
預計於109 年公告,並於一年後(110年)實施。另為因應將來有線電視之相關規定,本課程也一并包
含預告法規之有線電視系統相關規定。
上課日期:109年3月31日(星期二)
上課地點: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-台中教育中心(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658號3樓,Rich 19大樓)
費 用:定價3,600元/人,3月24日前報名並完成繳費或三人以上團體價3,200元/人。
報名方式:傳真報名表(02-29124104)或線上報名(http://edu.tcri.org.tw/index.php?do=prod&tpid=36&id=838)
繳費方式:※電匯或劃撥---請將報名表及收據傳真至本院。戶名: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
銀行電匯帳號:025-120-95251(臺灣企銀-新店分行050)
郵局劃撥帳號:05100110
※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---請將報名表及報名費以掛號郵寄本院
聯絡電話:02-89195033 傳真號碼:02-29124104
教育訓練組 楊小姐(E-mail:cindy.yang@tcri.org.tw)
注意事項:
1.傳真後敬請來電確認報名成功。
2.本院為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訓練機構,以上課程正申請為技師與建築師執業執照換發 辦法規定之訓練課程
(須全程參與,本院才發予參訓證明)。
3.本院預計於課前三天發送e-mail通知上課報到。
4.本課程提供紙本教材,不另提供電子檔案。
5.開課三日前申請退費,須扣除行政手續費(課程定價的10%);開課前三日起,報名繳納之各項費用,將一律不予退費。
6.本院保留決定是否受理報名/調整課程/調整講師/調整上課場地等之權利。
課 程 表
日期 |
時間 |
課程內容 |
講師 |
109 年 3 月 31 日 (二) |
09:00~09:20 |
報到 |
邱正義 技師 現職: 1.宜德電機技師事務所 電機技師 2.NCC委辦台北市北區電信審驗處 主任技師 學歷:國立台灣科技大學電機研究所碩士 經歷: 1. NCC建築物電信設備管理規則及技術規範編修 2.營建署共同管道工程設計規範委員會編修委員 3.台綜院電力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及業務推動計畫,編修「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」修正草案 專長: 1.醫院、飯店、商場、12吋晶圓廠配電設計 2.建築物電信及光纖工程設計 3.建築物電信及配電設備法規 |
09:20~10:50 |
電信設備相關法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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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50-11:00 |
休息10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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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00~12:30 |
有線電視設備相關法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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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:30~13:20 |
午餐時間50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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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20~14:50 |
電信設備及有線電視 設置範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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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50~15:00 |
休息10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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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00~16:30 |
電信及有線電視審查、 檢測及審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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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30~ |
賦歸 |